市“防灾减灾日”工作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市“防灾减灾日”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市“防灾减灾日”工作方案1
经国务院批准,自20xx年起,每年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为认真开展好首个“防灾减灾日”各项宣传活动,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通过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普及推广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提高全民综合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二、活动主题
以“防患未然,和谐平安”为主题,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共同行动,远离灾害。
三、活动时间
5月7日~13日。
四、活动内容及职责分工
1.鸣放警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预告通知,在5月12日14:28,全市鸣放警报3分钟,纪念512汶川地震遇难同胞,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牵头部门:市人防办
配合部门:市文广局、昆山日报社、电信局
2.播放公益广告。利用道路、广场、社区电子屏和电视台广告资源,在活动期间插播防灾减灾宣传标语、图片公益广告。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
配合部门:市文广局、市城管局
3.报纸、电视防灾减灾专题宣传。报社、电视台开辟专栏,宣传灾害和防灾减灾科普知识,播放科普影片,报道活动动态。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
配合部门:市文广局、昆山日报社
4.举办《512防灾减灾日系列宣传挂图》流动宣传。各区镇将《512防灾减灾日系列宣传挂图》(30幅)制作成展板,在机关、学校、社区、外来务工人员集宿区进行流动宣传。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配合部门:市教育局、各区镇
5.印发宣传手册。印制以自然灾害、事故灾害为主要内容的应急避灾手册,分发给学校、社区进行宣传普及。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配合部门:市教育局、各区镇
6.推荐观看美国灾害大片《后天》。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观看反映温室效应带来全球暖化引发地球空前灾难的美国大片《后天》。
牵头部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7.开展课堂教育。以中、小学校和社区为主体,组织开展介绍灾害基本知识、防灾减灾基本常识、避险自救互救基本技能等主题内容的班会、社区讲座活动。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科协
配合部门:各区镇
8.举行广场咨询宣传活动。以市各有关部门联合组织、各区镇自行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广场宣传咨询活动。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市人防办
配合部门:市城管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红十字会、柏庐街道
9.组织应急演练。各中、小学校于5月12日鸣放警报期间,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在部分社区组织开展预防台风灾害应急演练;在商场、宾馆、福利院、敬老院组织开展火灾演练。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消防大队
配合部门:市红十字会、各区镇
五、组织实施
1.统一部署,协调配合。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部署全市“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各项活动由牵头部门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精心策划,确保安全。各项演练活动要制定配套应急预案,注重实效,确保安全。
3.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牵头部门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于5月18报市民政局
市“防灾减灾日”工作方案2
按照国务院《关于设立“防灾减灾日”的批复》(国函1号),自起每年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根据国家减灾委《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和赵树丛副省长批示精神以及省政府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省民政厅要求,为做好我市首个“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营造浓厚活动氛围,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达到良好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效果,促进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的提高,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做好“防灾减灾日”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加剧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灾害形势愈加严峻。我市地处江淮分水岭,地理条件复杂,多发干旱、洪涝并常伴有风雹等自然灾害,又多次受到从江浙沿海登陆的台风影响,引发暴雨而导致洪涝灾害。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有利于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有利于广泛普及灾害自救互救意识,有利于深入推进各级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必须站在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的高度,把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各项活动顺利举办、取得实效。
二、以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工作
(一)、省暨市开展现场咨询宣传活动
5月12日上午9:00-11:30在市府广场举行“防灾减灾日”现场咨询宣传活动。省、市民政、水利、国土资源、农委、林业、教育、科技、气象、地震、人防、红十字会等部门联合开展“防灾减灾日”现场宣传,进行街头咨询、散发“防灾减灾”宣传材料。届时,省、市领导亲临活动现场巡视指导。由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牵头。
三县参照省、市方式相应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在政府办公楼及辖区主干道悬挂宣传横幅。由各县政府统一安排。
(二)、新闻媒体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5月7日至13日宣传周内,地区两台一报要配合省新闻媒体加强宣传。电视台滚动播出“防灾减灾日宣传标语”,市电台、《晚报》刊播“防灾减灾日宣传标语”和防灾减灾知识。由市委宣传部牵头。
(三)、开展防灾减灾志愿者服务周活动
5月7日至13日,由团市委牵头,组织志愿者开展防灾减灾志愿者服务周活动。
(四)、开展社区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全市城市社区、农村村委会利用村务公开栏开辟专版专栏,宣传“防灾减灾日”和防灾减灾知识。由各县区民政部门牵头。
三、工作要求
1、市民政局配合省民政厅负责组织开展“省暨市5.12现场咨询宣传活动”。租用广场、气球标语等宣传费用约3万元左右,由市民政局先行承担,市财政下半年予以追加预算。
2、市民政局、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人防办、市红十字会等部门和单位派员参加“省暨市5.12现场咨询宣传活动”,提前20分钟入场,散发防灾减灾宣传材料,接受群众咨询。咨询台、席卡由市民政局统一安排。防灾减灾宣传材料各家自备。
3、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市电台、电视台和市主流报纸、网站等媒体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和“省暨市5.12现场咨询宣传活动”的宣传工作。
4、团市委负责组织志愿者开展防灾减灾志愿者服务周活动。
5、三县政府负责各县首个“防灾减灾日”宣传工作。
6、市公安局负责5月12日上午在市府广场举行的省暨市“防灾减灾日”现场咨询宣传活动的交通、安全工作。
7、市园林局负责5月12日上午在市府广场举行的省暨市“防灾减灾日”现场咨询宣传活动的场地落实。
8、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4月30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报市民政局救灾处,联系电话:2657772。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国家“防灾减灾日”宣传口号
1.防灾减灾人人有责
2.防灾减灾从我做起
3.防灾减灾利国利民
4.防灾减灾重在行动贵在坚持
5.减轻灾害共创和谐
6.推进防灾减灾构建和谐社会
7.做好防灾减灾工作为建设和谐社会保驾护航
8.树立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共建和谐社会
9.关注生命安全加强防灾减灾
10.学习减灾知识营造安全家园
11.传播减灾文化共创人类文明
12.落实减灾责任完善减灾制度
13.总结今日经验减轻未来灾害
14.防御自然灾害减轻灾害损失
15().让我们携手共同努力推进防灾减灾工作
16.大力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17.和谐社会需要我们防患于未然
18.切实加强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
19.让我们的世界更加安全
20.减轻灾害关爱生命
21.减灾知识进课堂安全意识传万家
22.让校园远离灾害让学生安全成长
23.学习减灾知识营造安全家园
24.强化综合减灾管理理念防灾减灾从我做起